为迅速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接种而开设诊所等的程序
为了加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苗接种(以下简称 “疫苗接种”),应执行以下程序。为了迅速推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接种(以下简称 “预防接种”),神户市内各单位诊所和 流动诊所(包括通过大学和企业合作开展的诊所)的处理和必要程序安排如下。
在每种情况下,应由设立诊所的人员办理必要的手续。
请注意,这是仅限于接种疫苗的临时安排,不适用于过去已实施的健康检查和接种疫苗等。
为迅速推广新型日冕疫苗接种而设立诊所等的程序” (WORD: 22KB)
根据上述程序制定的表格如下
需要办理开设新诊所手续 时 (WORD:30KB)
・表格 1:开设诊所申请书(许可及通知书)
・表格 3:停办诊所通知书
・表格 4:因停办诊所而持有甲基苯丙胺及甲基苯丙胺原料的报告书
作为县内医疗机构的项目需要提交巡回诊所实施计划书时(WORD:22KB)
・表格 2:巡回诊所 实施计划书格式 2:巡回医疗实施计划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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